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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間:自112年9月4日(一)起至9月15日(五)下午五點截止,逾期視同放棄申請並不再受理,敬請協助與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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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壹、申請期間:自112年9月4日(一)起至9月15日(五)17:00截止,逾期視同放棄申請並不再受理,敬請協助與配合。
  2. 貳、注意事項(請務必詳閱再填申請系統):
  3. 1、本次補助112年1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辦理之活動,申請之活動日期應在前列區間內。
  4. 2、輸入「社團名稱」時請先打上社團代碼再以點選社團清單方式建立,否則會出現錯誤訊息。
  5. 3、社團基本資料填寫之後即可先填第一筆活動之代碼及預算等資料,確認後繼續申請第二筆,並請依活動時間先後次序填寫。
  6. 4、活動代碼:【1】一般活動;【2】大型專案;【3】一般服務;【4】服務專案。活動代碼與活動內容不符者,不予補助,補助項目請參考補助原則。
  7. 【1】一般活動:免附「活動企劃書」。
  8. 【2】大型專案:
  9. (1)應為公演、成果展、全國性或跨校性之活動,並須附活動企劃書,未附企劃書、企劃書內容不齊全、活動性質不符大型專案者,均不予補助。
  10. (2)企劃書內容須含:活動名稱、時間、地點、有無收費(有收費者請註明收費名稱如:售票、報名費等)、預估參加人數(不含工作人員)、預算明細、活動流程等。
  11. 【3】一般服務、【4】服務專案:須附「學生團體服務方案經費申請表」詳參課外組公告附件,未上傳者不予補助(不需附企劃書)。
  12. 【5】社團刊物或比賽報名費:不須於本系統提出申請,另依本校學生團體活動經費補原則辦理。
  13. 5、透過本系統申請之內容查詢權限限定為社長及總務。
  14. 6、待「學生團體活動經費審核會議」決議及簽核確定補助金額後,將由所屬課外組輔導老師代為列印並發給社團計畫暨預算表。請社團於活動開始前一週提出活動計畫表並於活動結束一週內,依相關規定檢據核銷。
  15. 7、各屬性社團輔導老師校內分機:
  16. 學術性社團(一) #62238
  17. 學術性社團(二) #62235
  18. 藝術性社團 #62239
  19. 聯誼性社團 #62233
  20. 服務性社團 #62232
  21. 體適能社團 #62231